|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2年10月3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办公室设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市纪委监委全程实行监督。 三、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按照不高于资格条件中的可聘等级在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数144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www.hyzhdj.gov.cn/)及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官方微信“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7日。 (二)报名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考试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2022年11月10日17:00。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实行线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件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咨询电话(附件2)。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2022年11月11日17:00。 5.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①2022年衡阳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的考生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③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④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等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6.线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请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我的-我的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00至2022年11月12日17:00(节假日不休),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7.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10月1日。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7,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考生对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6)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2021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报名并完成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线上改报或申请退还报名费,线上改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20:00至2022年11月13日17:00(节假日不休)。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考人员报名注册。 8.线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3日9:00至2022年11月26日9:00期间,用手机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视为自愿弃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需妥善保存已打印的准考证,并在资格审查时递交招聘单位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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