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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公告

2021-11-29 16:2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11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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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ybsydw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11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聘)岗位

  1.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

  2.中共宜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行政编制);

  3.共青团宜章县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4.宜章县基层公共事务监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5.中共宜章县委巡察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事业编制);

  6.宜章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7.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1名(全额事业编制);

  8.宜章县杨梅山矿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9.宜章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10.宜章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

  11.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编制);

  12.宜章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制)。

  选调(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公开选调(聘)范围

  1.本次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章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共宜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宜章县委员会3个单位选调面向全县机关、原参公单位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选调。

  2.本次选聘岗位,除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和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岗位外,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学校、医院)选聘;中共宜章县委党校教师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含学校)在编在岗人员选聘;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综合类岗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聘。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公开选调(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在选聘岗位正常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选调(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公开选调(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或高中(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选调(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选调(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具备选调(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宜章县在编在岗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2月6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四、公开选调(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调(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政务中心9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填写《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学历毕业证书。

  (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供附件2报名表,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盖本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同意盖章。选调(聘)岗位有任职要求的需提供任职文件资料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7)《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按报名工作人员要求粘贴)。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参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材料与本人实际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仔细阅读《2021年宜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并现场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3.本次公开选调(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或者取消该选调(聘)岗位数。取消选调(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9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2月10日上午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12月10日将公布核减选调(聘)计划数的岗位。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12月15、16日两个工作日内到宜章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宜章县政务中心9楼905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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