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不断提高队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水平,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16名,通讯员岗位4人,具体情况如下: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2人,通讯员1人; 宝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6人,通讯员2人; 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5人; 淇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需求: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3人,通讯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或特种救援员岗位:限男性;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1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通讯员岗位:限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8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1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优先录用条件 1、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毕业生人员;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救生员、潜水员、冲锋舟驾驶、卫生员、水电工资质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能熟练操作电脑、掌握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且具备扎实的摄像照相及后期制作功底并能熟练使用cdr、photoshop、premiere等图片或视频编辑软件,持有CAAC无人机驾驶员证书且能熟练操作驾驶的或具有一定文字材料功底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或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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