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1年12月0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直属事业单位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系隶属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质环境勘察监测、水工环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地质环境监测服务。承担较多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等,此外还配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做好相关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技术监理等工作。为海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提供了较强的技术支撑,社会效益显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应届毕业生是指:(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2)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2021年9月1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四、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本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ainan.gov.cn/hrss/index.shtml)、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http://lr.hainan.gov.cn/)、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4日8:30至2021年12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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