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2017年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聘省属重点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0月2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省属重点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选聘专职外部董事15名。 二、 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在编在岗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现职省属重点监管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职海口市、三亚市市属重点监管一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任职回避等法律、法规要求。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能够忠实代表国有出资人利益,勤勉尽责,忠诚担当,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行业情况。 5.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6.具有10年(含)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经济工作经验,有法律、财务、金融、生产经营、战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并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7.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现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不超过59周岁。 8.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9.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含)以下等次的。 2.对所在企业经营不善负有主要责任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影响使用的。 4.其他不宜担任专职外部董事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 宣传发动 1.向各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各省属重点监管企业、海口市国资委、三亚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公开选聘省属重点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通知》。 2.在《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国资委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10日。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nqgc200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选聘报名。通过笔试确定为考察人选后,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核。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省属重点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意见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审查重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材料是否齐全。审查通过后,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并在海南省国资委网站发布公告。 (四)组织考试 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范围、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若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考察人选。若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聘名额比例达到2:1的,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评估考察,提出拟聘人选 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估。考察期间,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涉嫌造假、有违规违纪线索举报等情形的,立即暂停考察。经查核属实的,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和董事会优化结构需要,经征求本人意愿及拟任职企业主要负责人意见,研究提出拟聘任专职外部董事的人选。 (六)决定聘任人选,办理聘任手续 经省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专职外部董事聘任人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程序,聘期一般为3年。 咨询电话:68689510,68689612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宾馆1号楼1303房、1304房。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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