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共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热爱税收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为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缴纳社保,不含定向、委培,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8.应聘限京籍人员岗位,须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应聘限非京籍人员岗位,须符合北京市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9.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应届毕业生为2026年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学位,且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接近的,可拨打岗位信息表上的咨询电话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应在报名前取得。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公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即日起,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后(扫描件采用jpg格式,单张不大于1M;压缩包采用zip格式,总大小不大于50M)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表格和jpg格式扫描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扫描为jpg格式);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扫描为jpg格式); (4)在校成绩单(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为jpg格式); (5)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扫描为jpg格式); (6)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对应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和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扫描为jpg格式); (7)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须在《公开招聘报名表》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材料(扫描为jpg格式); (8)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扫描为jpg格式); (9)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扫描为jpg格式)。 2.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选择1个单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未达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招聘或取消招聘,最低比例须达到1︰3。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将电话通知已报考该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发布,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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