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委直属单位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类型 1.校园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当年应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中,京外生源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 2.社会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与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其中,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2026年12月31日前应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网址:https://www.sydwgkzp.cn/fgw/index.html#/home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5: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准考证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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