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充实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力量,充实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土地、矿产、规划等领域执法巡查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省人社厅2026年5月30日印发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落实回避政策,按照发布公告、考试考核或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订立聘用合同、录入实名制系统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人员,8名。 岗位性质:编外聘用辅助岗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协助正式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现场拍照取证、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开展现场劝阻、线索上报,配合做好现场核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土地、矿产、规划、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执法案卷整理、台账录入、报表统计、办公文档处理等内业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自然资源执法辅助工作,无不良历史记录。 4.男性,退役军人、普定县户籍优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熟悉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写作能力优先,有行政执法或自然资源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18-35周岁(1991年9月7日-2008年9月7日期间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普定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局办公室)。 3.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3张; (5)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违法行为,是否参与“法轮功”、群体性事件证明; (6)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 (7)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参加现场报名。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不能由代报人代签(按)。 (8)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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