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意见》《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具体负责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保洁) 招聘数量:1名 工作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罗甸县和平路9号) 四、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 纪律性及执行力强,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女,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 提供虚假信息的; 3. 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的人员; 4.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 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23。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做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5.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由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公示 1.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 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约,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 (二)岗位待遇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和《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黔南人社通〔2024〕55号)文件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罗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仁武;联系电话:18224886457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原始标题: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gzluodian.gov.cn/xwdt/tzgg/tj/202608/t20260821_90762187.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公单招(事业单位招聘网)
( 粤ICP备15060159号 )
GMT+8, 2026-8-21 18:08 , Processed in 0.097456 second(s), 19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