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德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编外工作人员5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德江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开展,由德江县人民医院党委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实施全部招聘工作,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引进)编外工作人员53人,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详见附件《2026年德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引进)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岗位表”),其中“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A01)待本次考试结束,根据工作需要公告该岗位剩余情况,并可在年内常态化受理报名并开展面试,直至该岗位招满,该岗位年内仍未招满不再跨年使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并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反应能力,具有奉献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岗位表)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 5.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6.部分岗位限德江县户籍或生源;报考定向德江县户籍(生源)条件的,须满足截止报名首日在德江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德江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是指高中在德江县中学毕业或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德江县。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 (三)截止报名首日或正式聘用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6.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原在德江县人民医院聘用后本人辞职或单位解聘不足5年的; 7.应聘人员为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 8.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资格证等);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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