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大汇聚,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9〕14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瓮安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瓮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瓮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瓮安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6年人才招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引才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6名,具体岗位详见《瓮安县2026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学位;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均需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注:报名时需自行提供由普通高校出具的必修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证明原件)。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5、具有和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到2026年7月14日,州内各级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以及州外省内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6届毕业生;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及服现役军人; (5)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止到2026年7月14日,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截止到2026年7月14日,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1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2)拒绝服兵役的人员; (13)截止到2026年7月14日,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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