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北京  天津  山东  河北  湖北  广东  江苏  福建  四川  云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辽宁  内蒙古
 上海  重庆  山西  河南  湖南  广西  浙江  江西  贵州  海南  安徽  新疆  青海  吉林  黑龙江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天天成公微信公众号:gzzk2012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事业单位招聘网 首页 贵州 查看内容

铜仁市司法局选聘20名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25-4-30 16:2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铜仁市司法局

摘要:   铜仁市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铜仁市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规定,铜仁市司法局拟向社会公众选聘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现将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级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名额
 
  市级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约20人。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法治工作;
 
  2.年满二十八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无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严重失信记录等;
 
  4.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严守相关保密规定;
 
  5.善于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履职,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6.长期在铜仁市工作或生活,熟悉本市情况,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
 
  7.能正常履职的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工作职责
 
  1.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2.应邀参加“驻在式”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等活动;
 
  3.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问题线索,反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5.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
 
  6.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选聘工作由市司法局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开展。符合条件拟报名市级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下载并如实填写《铜仁市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申请(推荐)表》(附件),采取当面提交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含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PDF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13日前送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邮箱trsxzzfjd@126.com)。
 
  (二)审核和公示。市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定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三)选定和聘任。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选聘为市级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由市司法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颁发聘书。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为3年,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终,市司法局组织对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解除聘任。
 
  (四)公布。选定的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名单将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公布。
 
  六、联系方式和地址
 
  铜仁市滨江大道上龙田,铜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电话:0856-5220336。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工作属于公益性质,无薪酬,履职期间产生的必要费用按规定报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助力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铜仁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7日

事业单位招聘网二维码

QQ|广告|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事业单位招聘网

GMT+8, 2025-4-30 16:23 , Processed in 0.05606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