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33人。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无人机驾驶岗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特种车辆驾驶岗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无人机驾驶、特种车辆驾驶等紧缺专业技能型岗位可设置要求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心健康,思想端正,心理素质好,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逾期金额累计超1万元以上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被我市公安机关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曾参加我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十)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贺州市公安局民警和事业编干部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以外,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民警、事业编干部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考试环节和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招聘特种车辆驾驶紧缺专业技能型岗位辅警的,不进行笔试、面试,考试主要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谈测评以及体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6年8月18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8:00至8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https://fjgl.gat.gxzf.gov.cn:9099/),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二维码),按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8:00至8月28日18:00。 现场报名地点:贺州市城东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贺州市公安局建东派出所右侧30米)。 现场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有关要求。 (1)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各位考生,建议报考人员先网络报名,若因技术原因报名不成功可按规定时间范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8日8:00至8月28日18:00。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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