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统字〔2026〕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桂统字〔2026〕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6年度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平南县统计局 单位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统计局的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治区、市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县国民经济核算的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指导县统计工作;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县性基本统计资料;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详见《贵港市2026年县级政府统计机构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至2008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 (七)政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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