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0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统字〔2026〕2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6年度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叠彩区统计局、雁山区统计局、临桂区统计局、阳朔县统计局、灵川县统计局、永福县统计局、灌阳县统计局、龙胜各族自治县统计局、平乐县统计局、荔浦市统计局。 (二)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职责: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本辖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以下简称协统员)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桂林市2026年度县级政府统计机构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至2008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详见附件2《桂林市2026年度县级政府统计机构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5.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 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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