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实和优化公安机关警务辅助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91名(具体要求以附件1《职位计划表》为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大专学历的人员仅限广西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且不受户籍限制,但入职后在首次合同期到期前未将学历提升至大专或以上学历,将解除合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全日制在校生;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曾参加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进入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6年7月14日起,可通过“桂林人才网”、“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或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等方式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9:00至2026年7月31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https://fjgl.gat.gxzf.gov.cn:9099/)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并选择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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