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莞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公告(35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招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员与职位 (一)招募对象: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5.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即2025届至2026届高校毕业生)。 (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截止计算时间以第一批招募公告发布时间为准);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募人数:35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个、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个、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分配1个(见附件1) (三)聘用期限:2年(岗位累计时间为24个月) (四)岗位职责 招募职位具体分配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及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从事基层一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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