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区属国企领导班子结构,提升企业市场化运营与专业化管理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珠海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薪酬待遇按照有关制度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 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至报名开始前一天。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 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gxqfgczj@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8:00止(以报名邮箱接收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小姐,0756-3626375;王小姐,0756-36297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 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处),发送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对应社保缴纳记录。 (3)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4)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法见附件4),存在投资任职情况的,需在入职前解除。 (5)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的填写必须与上传的户口本一致;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若某个时间段无工作经历,可以写待业,如“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待业”;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应完整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附件报名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一栏中须如实填报在高新区区属国企工作的亲属信息〔如无亲属在高新区区属国企工作,按照表格具体填写亲属信息后在下方空白行备注:本人确认无亲属在高新区区属国企工作〕;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报名提交的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通过报名初审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结束后,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3.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组织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招聘工作专班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人员与任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境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中,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上传成绩表进行报考,同时出具院校关于课程相似度证明,由招聘工作专班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二)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入职材料或无法正常入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需在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不得为全日制在读状态。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须明确本人在高新区区属国企工作的亲属关系,如有瞒报,一经查实,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流程,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1.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放弃聘用资格的; 4.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企业任(兼)职关系的; 6. 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八)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高新区发改财政局 2026年9月7日 原始标题: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zhuhai-hitech.gov.cn/gxxw/tzgg/content/post_3938788.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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