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华乐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工作认真刻苦,办公室软件使用熟练;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六)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或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9509)。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至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须知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民政相关政策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按越秀区华乐街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509(黄先生) 附件:附件: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60.5 KB) 原始标题: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10914363.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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