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已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学历,入职后3年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者不予续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18至35周岁(即1990年5月27日至2008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在本局警务辅助岗位辞职后不足一年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未毕业(非在职)的在校学生; 13.清远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辅警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报考须知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60名辅警,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ysgajzp2026,报名时,需要将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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