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解决城区学校及龙山镇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及龙山镇部分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及计划 (一)选调方式 以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1.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116人。其中高中教师21人,初中教师42人,小学教师40人,幼儿园教师13人。 2.龙山镇部分学校调剂教师11人。其中龙山镇中学教师3人,龙山镇中心小学教师3人,龙山西街小学教师5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高中阶段学校: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区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中选调,高中阶段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不列入选调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岗公办教师中选调,高中阶段学校、城区中小学校(含张家川镇中心小学下辖基层小学)、县直幼儿园及龙山镇有选调计划的学校教师不列入选调范围。 县教育局发文任命的学校副职和中层管理人员,凡有意愿参加选调的,须先辞去管理职务后,再以普通教师身份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教,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4.岗位要求 高中: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并具有高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初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或从事报考岗位学科教学满3年以上(由任教学校出具所教学科证明),并具有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小学: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体育、音乐学科限定相关专业,其他学科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或从事报考岗位学科教学满3年以上(由任教学校出具所教学科证明),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以及农村学校教师任教未满5年(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 (5)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6)近3年选调工作中被查处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gov.cn)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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