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月,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说明:1.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2.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体态端正,面部及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缺陷,无吸毒、文身、口吃、斜视、色觉异常、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优先招聘条件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的。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我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8.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所需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9.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民警察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可以等比例减少该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经费保障。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后实发工资约4500元/月,不含单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注:未授权第三方转载转发,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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