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面向万州区外公开遴选在编在岗教育事业人员。
一、遴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条件,切实做到“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二)岗位管理原则。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所聘任岗位的相应待遇。 (三)计划控制原则。实行计划到校,区外教育事业人员遴选数量严格控制在下达的计划内。 二、遴选计划 2026年共计划面向区外遴选教育事业人员20名(区属中学遴选教师15名、区教师进修学院遴选教研员4名、区职教中心遴选教师1名),具体岗位见《重庆市万州区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教育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以上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40周岁以下即未满41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5.须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以上教师资格。 6.报考区属中学和区职教中心教师岗的须从事所报考岗位层次学科教学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层次学科教学。 报考区教师进修学院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研员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所报考学科高中教学6年以上;(2)担任报考学科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3)现仍从事报考学科高中教学;(4)荣获所报考学科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课(技能竞赛、基本功等)竞赛现场赛课一等奖以上。 报考区教师进修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高中层次以上教师资格;(2)从事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6年以上;(3)现仍从事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4)荣获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优质课(技能竞赛、基本功等)竞赛现场赛课一等奖以上,或参加高中班级团体心理辅导设计竞赛并荣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以上。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备胜任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9.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当地有权管理单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区外教育事业人员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人员在2026年7月7日0:00至7月10日16:00,扫描指定二维码(附件2)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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