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作部)、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并将此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招聘素质优良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计30人,其中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2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即1984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本简章所指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2.其他报考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专职社区工作者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3分、5分、8分。 2.退役军人加2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加1分、博士研究生加3分。 注意:以上加分项目单项加分只加最高分,多项加分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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