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研究,重庆市长寿区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愿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3.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 (四)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9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在网上报名时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报名时取得。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附件2)。报名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可直接报名。若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进行相近相似专业认定。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6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 2.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电话:023-40469077)。 3.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考人员原则上本人到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 资格审查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并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三)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的遴选岗位,经征求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重点考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笔试不提供考试复习资料,不划定考试具体范围。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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