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北京 |  天津 |  山东 |  河北 |  湖北 |  广东 |  江苏 |  福建 |  四川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辽宁 |  内蒙古
 上海 |  重庆 |  山西 |  河南 |  湖南 |  广西 |  浙江 |  江西 |  贵州 |  海南 |  安徽 | 新疆 |  青海 |  吉林 |  黑龙江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电子教程免费领取

海量试题免费天天刷

微信公众号:公基库

微信小程序:粤帮刷题

事业单位招聘网 › 首页 ›重庆 › 查看内容

2023上半年重庆渝中区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2023-5-18 21:3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事业单位招聘网

摘要: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5月18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渝中区现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一批 ...
长按或识别二维码进入
事业单位招聘网二维码 事业单位招聘网二维码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5月18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渝中区现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2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我市调动有关规定;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最低服务期相关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录(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2023年5月为计算截止时间,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报考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经审核研究同意,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单位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点击“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26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2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遴选名额。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6月8日9:00—7月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3年5月19日—5月24日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公开遴选专栏”栏目进行查询。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1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党史、国情、市情、渝中区情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遴选条件要求中级职称以上的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8:1的,经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6月16日之后,报考人员登录遴选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9:30—12:00,14:30—18:00。开展笔试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3: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开展笔试的岗位,缴费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2.完整填写《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6),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材料,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入职材料、现聘岗位等级聘用呈报表或聘用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事业单位招聘网二维码

QQ|公单招(事业单位招聘网) ( 粤ICP备15060159号 )

GMT+8, 2026-9-16 09:36 , Processed in 0.06509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