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公职招聘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5月17日讯: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7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数量及条件等详见附件《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但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需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教师执业资格。 本公告要求具有相应层级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指相关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4.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时公告或短信通知,请考生关注。 特别提醒: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 (一)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2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佐证资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荣誉或获奖证明等,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三)网报资格初审。 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初审资格部门应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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