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网” ID:sydwcc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2018年三季度重庆市潼南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7月7日讯: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潼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 2.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潼南区2018年三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报名前一天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同意的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区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0.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潼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16日9:00起至2018年7月17日24:00时期间登录网址http://183.64.166.56:8081/,点击“重庆市潼南区2018年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幼儿教师不填报到具体学校,只填报到“幼儿教师岗1”、“幼儿教师岗位2”、“幼儿教师岗位3”,考试结束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学校。具体学校及岗位数在8月中下旬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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