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办学始于1950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理、工、农、经、管、法、文、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位列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内地第115位、全球第833位,连续多次成为国内高校ESI前200强中进步最快的高校之一。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5年U.S.New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位列第9,农业科学、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经济与商学、社会科学、微生物学9个学科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其中农业科学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
学校现有11个学院,1个教学部,3个书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轻工技术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生物与医药),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本科专业6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各类学历教育学生1.7万余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学校计划人才引进5人,岗位信息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要求。 (四)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周岁(限1975年6月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如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在报名阶段主动报告。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行为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5日期间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简历并投递至学院邮箱(见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邮件命名方式:姓名-简历-2026年人才引进(第二批)。 简历模板见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人才引进应聘登记表》,填写的各类信息均须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初选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初选 学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环节的人员(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复选 学校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进入复选环节的人员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评议环节的人员(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五)学校评议 学校对通过初选、复选的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六)确定拟聘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及心理测评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八)政审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履历等内容。 (九)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结果符合要求、政审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在招聘各环节学校将以官方网站(www.btbu.edu.cn)公告、电话、短信息等形式通知入围人员,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北京工商大学官方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五)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信息(第二批)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方式 (一)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学科和专业方向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学院(部)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学校招聘政策和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84690;010-81355108 人事处人才引进咨询邮箱:hro@pub.btb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市良乡高教园区 北京工商大学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二批).xlsx (12.8 KB) 附件:2. 北京工商大学应聘登记表.xlsx (13.6 KB) 原始标题: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6/t20260622_4709153.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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