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寒亭区卫健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质证书、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6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11月。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6年11月9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09:00—11月17日17:00
查询时间:2026年11月9日11:00—11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ting.gov.cn,下同),进入报名系统(https://zpks.gprcw.com/nindex/?ecode=htwjzp),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11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为0536-3073628。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11月9日11:00—11月17日17:00
招聘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11月9日11:00—11月17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寒亭区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寒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金融大厦B座13楼132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定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信畅通。
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临床医学岗位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中医(针灸推拿)岗位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情况及笔试成绩综合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具体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2:00。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寒亭区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2、3)。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3)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需缴纳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已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不再缴费。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5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医德医风、素质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兑现待遇。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寒亭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有效,避免错过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除,责任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信息均在“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本简章由寒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寒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ting.gov.cn
咨询电话:0536-3073628
监督电话:0536-307363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docx (16.8 KB)
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28日
原始标题:潍坊市寒亭区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https://www.hanting.gov.cn/98/9828096/21152418633121832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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