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2人)为促进滨海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教育人才聚集区,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发〔2017〕37号),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拟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⒈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在滨海新区从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报考年龄为43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职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6年7月10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s://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s://jtj.tjbh.gov.cn)发布。公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所需岗位招满后公告自动终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寄材料方式进行(建议使用邮政EMS)。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20日(以快递公司官网签收记录为准)。报名工作安排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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