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2人)为满足我站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我站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48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四)主要职能:负责华北地区中央救灾物资的代储保管养护;负责天津市常年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包装、运输及日常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设置2个岗位,拟招聘2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7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对应的主修专业,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学术不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6年8月17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s://lswz.tj.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 考生报名与缴费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7日9:00。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7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8日16:00。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6年8月29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不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具体可参照报考须知中相关提示。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科目为文字综合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6年9月2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6年9月5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公布:2026年9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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