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29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及《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山人办〔2024〕1号),经研究,衡山县15家县属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9名急需紧缺人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 (一)引进单位和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衡山县2026年度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3.本科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2026年度衡山县县属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岗位要求为准。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人才引进对象: 1.衡山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山县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2025届、2026届高校毕业生; 5.本公告发布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遴选(选调)、人才引进等考试考核且公示的人员; 6.截至2026年9月4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7.通过衡山县2024年度以来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hengshan.gov.cn/发布引才公告。后续人才引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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