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6〕2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lsdc.gov.cn/)上发布]: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服务期限 本次德昌县共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22人。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协议到期后自然终止,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3.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4.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二、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的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校2026届、2025届、2024届、2023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详细情况见附件《德昌县2026年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其中面向德昌县指截至2026年9月14日,户籍为德昌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德昌县户籍的也包括在对应范围;常住德昌县人员指有德昌县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9月14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未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退役士兵年龄按报考岗位要求可放宽2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缴费 (一)现场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00至2026年9月16日17:00。 报名地点: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2会议室(德州街道果园北路55号)进行现场报名。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9:00至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2会议室(德州街道果园北路55号)。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信息表》打印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4)近期红底同版2寸标准照2张。 (5)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加盖鲜章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6)属于常住德昌县人员需提供由德昌县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报名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含资格审查、聘用等阶段)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1日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dc.gov.cn/]上公告。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为笔试考试。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复习材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且报名缴费成功可进行笔试。 1.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事宜在笔试结束五日内公布。公布网站为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本次招募笔试各科目均设置最低分数线,进入体检人员各科目笔试成绩都必须高于或等于相对应科目的最低分数线。笔试各科目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该科目笔试参考人员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也不考虑考生其他科目是否缺考等因素(例如:公共基础知识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和÷笔试人数×8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募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按优先招募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募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七、办理招募手续 1.经考试、体检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2年)。 2.拟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招募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招募资格。 八、招募信息公告方式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募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募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募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689812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6899110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6日 原始标题: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德昌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lsdc.gov.cn/zfxxgk_85/fdzdgknr/tzgg/202609/t20260907_3014688.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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