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引航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引航站是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主要负责对进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和舟山市辖区内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 二、招聘计划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http://port.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作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6年9月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zsgh7766@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 试暂定安排在10月17-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所有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优先以面试成绩排序,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反映。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7553、监督电话:0580-2067187。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29.5 KB)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原始标题:2026年下半年舟山引航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zhoushan.gov.cn/col/col1229789574/art/2026/art_975265abb489b9eb2d7a7cc1f4dd1cbd.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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