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丽水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相应的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3.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并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所需最低学历对应目录制定。目录外的专业及高一层次学历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2.招聘岗位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对象范围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2026年8月12日及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可应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招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注明身份,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6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至2026年8月12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均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3)不得报考回避情形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律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该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成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报告并按规定回避。与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也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6年8月12日12:00-8月19日18: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在丽水市栏,点击“2026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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