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等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范围及数量 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基层服务等领域开发岗位,包括养老服务助理岗、就业社保服务专员岗、常态化帮扶专员岗、司法行政助理岗、文旅融合发展服务助理岗、“企业之家”服务专员岗、工业研学员岗、金融服务专员岗、市场综合监管辅助员岗、基层应急管理辅助员岗、社工服务岗等,工作内容见《广元市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基本情况表》(附件1)。 本次共公开招募433名。其中,296名政策性岗位人员招募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实施,具体招募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情况表》(附件2);137名社工服务岗人员招募工作由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社工服务岗的招募对象及条件、招募程序、岗位管理、组织管理等要求,由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发布公告明确。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并向应届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30周岁(1995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自愿到基层服务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正在或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计划、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日-8月10日18:00。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募公告及其附件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广元市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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