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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58人)

2026-8-1 10:1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长府办规〔2022〕5号)、《长春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长政征联〔202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长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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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长府办规〔2022〕5号)、《长春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长政征联〔202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面向2026年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春市各县(市)区计划面向2026年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已报名参加长春市各县(市)区2026年下半年义务兵征集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年龄条件。

  7.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8.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且只能在入伍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事业单位中选择1个岗位,由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市)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工作时间受理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考长春市朝阳区所属岗位: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5室(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联系电话:0431-85109298;

  报考长春市南关区所属岗位: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2室(长春市南关区平治街545号),联系电话:0431-85218955;

  报考长春市宽城区所属岗位: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3室(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联系电话:0431-89990305;

  报考长春市二道区所属岗位: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室(长春市二道区和顺街1303号),联系电话:0431-89680355;

  报考长春市绿园区所属岗位: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联系电话:0431-86762010;

  报考长春市双阳区所属岗位: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长春市双阳区鹿城大街122号),联系电话:0431-84224584;

  报考长春市九台区所属岗位: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室(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1181号),联系电话:0431-82338140;

  报考公主岭市所属岗位:公主岭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主岭市政务大厅A座15楼),联系电话:0431-76776055;

  报考榆树市所属岗位: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室(榆树市健康路与新民大街交汇),联系电话:0431-89786620;

  报考农安县所属岗位: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6室(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联系电话:0431-83285017;

  报考德惠市所属岗位: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德惠市松柏路与德大广场交汇),联系电话:0431-87223765。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202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并于2026年8月28日前全部完成。

  (一)面试人选确定

  1.对报名人数在1:3(含)比例内的,面试人选按实际人数确定。

  2.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根据初试筛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的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初试筛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县(市)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各县(市)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组织初试筛选存在困难的,经提交书面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可统一进入面试。

  加分政策:初试筛选形式为笔试的,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7分、二等功加9分、一等功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二)面试考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候分区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若分数仍然相同,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所在县(市)区征兵体检组和政治考核组完成。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一项不合格,取消相应资格。

  七、拟聘用公示

  最终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各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九、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及时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十、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以各县(市)区规定为准,详见附件1。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改为军士的;

  4.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6.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

  8.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情况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4.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报名及政策咨询方式详见附件1,相关解释工作由各招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附件1:202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6号).xlsx.xlsx (24.6 KB)

附件:附件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xls.xls (18.5 KB)

附件:附件2:202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xls (20.5 KB)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

  原始标题:202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

  信息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607/t20260731_3503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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