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性别限定为男性;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服从调剂分配;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职高、中专视为高中同等学历。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纳入宜宾市消防救援机构管理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得报考; 8.身体有文身者; 9.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或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10.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11.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中午12时止。以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用投递简历形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格《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以PDF格式(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学历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4.退役证书;5.个人征信报告;6.招聘岗位有关的其他材料)打包投递至邮箱(邮件备注:姓名+岗位代码+年龄),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报名人员需按照选择的岗位代码认真填报邮箱账号,避免简历投递错误。后续招聘环节均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宜宾市翠屏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062501-062503) 咨询电话:0831-2318124 邮箱账号:819698447@qq.com 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正义街16号 (三)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认真填报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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