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和《安新县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招聘专项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专项岗位须本人或配偶具有安新县户籍18-59周岁的下列人员: 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 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退役军人; (二)招聘人员200名; (三)拥护党的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上岗时存在一人多岗、虚报冒领、超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村两委任职、在其他单位任职、在其他公司担任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或企业联系人,在籍大学生等情况,从事过专项(辅助性)岗位累计满36个月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专项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1、由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2、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带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印一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印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人员类别相应的佐证材料、投资任职情况截图、社保证明(无参保证明)等身份类别证明到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报名登记;报名结束后在安新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 3、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先参加笔试,用人单位确定拟上岗名单报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8日(9:00-17:00); 5、联系电话:0312—5321986。 6、报名地点:雁翎西路137号(安新县就业服务中心)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协议续签根据上级政策及考核结果实施。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专项岗位工资标准238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在岗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附件:《安新县专项岗位报名表》.docx (14.5 KB) 2026年7月3日 原标题: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关于招聘专项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jcPDbUfLoogAsA2I1fxGA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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