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省药械化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疫苗企业派驻检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为省局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地址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检查一线工作。 4.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到43周岁,即1982年7月9日(含)至2008年7月15日(含)之间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6.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8.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9:00–2026年7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6年7月9日9:00–2026年7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7月9日9:00–2026年7月17日18:00。 (二)报名时上传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x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及所需证明材料。 所需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4.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站(http://www.jscdi.org.cn)上进行公告。 5.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6877013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核方式为技能考核和面试。 (二)技能考核 1.技能考核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技能考核时间:2026年7月19日。 (三)资格复审 在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时,按该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数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陈述和申辩。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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