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高效保障执法执勤出行,确保检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在无锡有固定住所;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8日之间出生);中共党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部队服役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8日之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截至报名前持有有效A1驾驶证,驾龄满5年以上; 7.身体健康; 8.需协助开展侦查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外勤任务较多、随车事务繁杂,岗位强度较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6.与本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编外驾驶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稿、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176172211@qq.com)。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9:00至7月8日17:00。 资格初审直接审查报名登记表电子稿,未通过审核的,电话通知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人岗相适度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得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若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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