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着力解决我县教育系统师资匮乏问题,顺利迎接2027年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验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用人需求和用编计划,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详见《江口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设置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2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江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及省内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6年8月3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6年招聘已签约的)。 11.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6年不能毕业的。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经“县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 |
|公单招(事业单位招聘网)
( 粤ICP备15060159号 )
GMT+8, 2026-9-16 12:01 , Processed in 0.072437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