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充实教官队伍力量,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女教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8年6月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截至2026年6月);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体育类、师范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以及持有教育资格证人员; 5.保安人员;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符合本条优先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5年6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18:00。招聘公告将在龙岩公安公众服务网及“E龙岩”网上发布。 2.报名方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后完成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97-3222893、0597-3222235、13105909309(毕警官)。 二维码: 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因信息不全被退回的,可按页面提示补充后重新提交。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未收到审核反馈,请主动电话咨询确认,以免错过结果。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将以短信、钉钉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体能测试 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女子800米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达标即合格,未达标者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拟定于6月26日16时在龙岩警察训练服务中心开展测试(如遇特殊情况改期将在钉钉群内统一通知)。测试当日,应聘人员须签署《体能测试承诺书》,确认本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不适宜参与剧烈运动的损伤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因测试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钉钉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当日,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退役军人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专科的还需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 (五)心理测评 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评人员。心理测评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心理测评费用自理。心理测评只测一次,测评结论达不到从事教官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心理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首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等方面,并根据有关规定了解其近亲属的政治表现。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终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或体检(含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岩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递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须按龙岩市第十一中学通知报到时间按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需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5.对参加本次考试并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龙岩市第十一中学教官备用库,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教官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经研究可从备用库人员中予以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四、待遇保障 (一)月平均工资64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及年度绩效、伙食补贴等)。 (二)学校实行寄宿制半军事化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轮班制,不提供住房。 龙岩市公安警务辅助服务中心 龙岩市第十一中学 2026年6月22日 原始标题:关于招聘龙岩市第十一中学女教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ga.longyan.gov.cn/gafb/jwgk/ggl/202606/t20260622_2298139.htm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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