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闽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实生态环境保护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与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本次招聘1人,要求环境工程专业,性别不限; 5.熟练掌握采样监测及分析工作,适应野外监测,高空作业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写,附带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并将文件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mhhb11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报名材料”。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选择题及简答题)。面试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面成绩各5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由我局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如考生资格初查不符合岗位要求则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供现场审核。 笔试及面试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2层。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编外工资人员薪酬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4.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试用期2个月,通过后根据工作安排分配对应岗位。 6.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22982923。 附件:《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14.6 KB)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2日 原始标题: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minhou.gov.cn/xjwz/zwgk/gzdt/bmdt/202606/t20260622_5336405.htm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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