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办发〔2017〕77号)规定,现将公开选聘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范围 4-5名,面向全市执业、登记注册地在宿迁的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三)熟悉本区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情况,积极热心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两种方式(邮箱:syqsfj2019@163.com;邮寄地址:宿迁市宿豫区井冈山路1号宿豫区综治中心5楼513室,邮编:223800)。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从业资格证书、个人从业经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联系电话:0527-88032920。 四、选聘程序 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接受个人报名;选聘公告期满后,由宿豫区司法局负责审查报名人员资料,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定后聘任。 五、其它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附件:宿豫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宿豫区司法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原始标题:宿豫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suyu.gov.cn/suyu/gsgg/202606/56561878457e4fcba3c30f5dc8058baa.s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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