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6〕42号)、《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6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遵教体人〔2026〕12号)等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充实到农村学校。为做好全区2026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结合全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校、定岗、定员)原则。 (二)“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的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遵义市播州区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是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禁违规抽调借用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五)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入职培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全区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9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教师76名、小学教师14名。具体设岗学校及学科岗位详见《遵义市播州区2026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3.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1992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 6.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7.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遵义市202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附件2)。 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符合公告要求的专业和学历(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符合要求的视为专业不符)。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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