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文理学院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湖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北隆中实验室分中心、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6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工程学和化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47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14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5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投递应聘邮件至hbwlxyrc@hbuas.edu.cn,或在招聘网站投递http://zp.hbuas.edu.cn/。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提交一份个人近期简历,内容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本硕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个人荣誉或奖励等信息。如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除学历学位外)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具体工作由湖北文理学院组织,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小组。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进入面试。 本次考核岗位采取课堂试讲法、面谈、学术报告、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学术声誉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考生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则在考核环节进行试讲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设置考核成绩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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