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邹平市教育系统现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须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5.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邹平市外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主管部门及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13人,详见《2026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6月26日16:00。报名步骤为: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oup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点击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6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2026年应届生的《报名表》由学院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报名材料: (1)《2026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5)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应聘的,上传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待业人员上传《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6月22日11:00至6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务于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11:00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人确实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30人,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评议。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评议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另行公告。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成绩在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oup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进行,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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