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新疆伊犁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看护勤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线下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6.具有色盲、口吃、纹身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岗位工作的疾病。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线下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信息发布 本次辅警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众多媒体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州公安局辅警招聘”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页面底部菜单“我的”-“我的报名”中查看已经报名的详细信息和资格初审情况,审核未通过人员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2.报名要求: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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